| (一)办公室
电 话:85266100 传真:85266099
职 责: 管理和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会务、文电、秘书、档案、保密、保卫、信访、信息、政策研究、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国土测绘处(国际合作处)
电 话:85266106
职责:研究提出全省测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基础测绘计划、地籍测绘计划;组织实施全省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省测绘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政策的实施;承办航空摄影与遥感计划审批工作;组织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负责全省测绘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承办国际合作交流和涉外测绘项目引进的审查与管理。
(三)行业管理处
电 话:85266108
职责:起草有关测绘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行业管理政策;承办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依法调查测绘违法案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审查和管理地图编制出版、地图上地名表示以及向社会展示的地图。
(四)测绘成果管理处
依法管理全省测绘成果,负责组织基础测绘成果和有关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和提供使用;指导和监督全省测绘资料的归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测绘知识产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测绘成果,组织落实测绘成果目录与副本汇交制度,维护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指导和监督测绘档案资料的保密及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工作;审核和发布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审查对外提供的测绘成果;指导和管理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及测绘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五)财务处
电 话:85266120
职责:负责管理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
(六)人事处
电 话:85266113 E_MAIL:rsc@hebsm.gov.cn
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协助管理全省测绘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测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
(七)机关党委
电 话:85266115
职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纪检监察
电话:85266117
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老干部处
电话:85266122
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及局属单位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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